问答 | 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民办非企业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
问答 | 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民办非企业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
民办非企业是否可以认定为中小企业?编制预算时如何预估绿色包装成本?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受邀为晋中学院授课,解答学员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问:某社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有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也进行了响应,该单位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中小企业的相关规模标准,并依法纳税。该单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吗?
答:民办非企业不能被认定为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的“社会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法人,其成立目的是为了公益或非营利性目的,且不向出资人、设立人分配利润。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在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等指标上符合中小企业的相关规模标准,并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因其性质是非营利法人,不属于企业范畴,故不能参与中小企业划型,也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问: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落实绿色采购政策,采购人在项目预算编制时,如何预估绿色包装成本并设定合理的预算比例?
答: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0〕123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该标准的核心是包装物应符合需求标准的环保要求。
绿色包装成本及预算比例,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制度不可能作出具体规定。同样的包装物,标的价值越高,所占比例就越低。如计算机的包装箱,3000元/台的计算机的包装箱与10000元/台的计算机的包装箱,所占比例肯定不一样,但包装箱的成本可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