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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石腊河(环山路-东岳大街段)栈道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4:06 作者:Null 来源:Null 点击: 字号:

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石腊河(环山路-东岳大街段)栈道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石腊河(环山路-东岳大街段)栈道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SDJWCS2023-037-01/02

1.2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片区内。

1.3工程概况:包括栈道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受拆除破坏的河岸景观绿化恢复,平台栏杆安装及受拆除影响的电力管线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1.5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1.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采购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1.8 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控制价1.973870万元,二标段控制价2.608150万元。

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获取

3.1 时间:202304070830分至20230413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3 方式:来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3.4 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时间:202304171400分至1430分(北京时间);

4.2 截止时间:202304171430分;

4.3 递交地点: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灵山大街西首市城市发展投融资管理中心办公楼西侧

  话:0538-8563979

6.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伟平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

  话:0538-8669766